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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灣同婚法及代孕現狀解讀,台灣赴美代孕流程

發佈時間:2024-05-06  /  流覽次數:248 次

代理孕母,簡稱代孕,指的是因生理條件無法自行懷孕生子的婦女,經準父母與代母同意,借助第三方來實現懷孕分娩的過程。不論是伴侶或單身人士,只要透過他人的子宮來完成懷孕過程,都可稱為代孕。

為何需要代理孕母?

準父母尋找代理孕母的原因,通常是因為不同因素引起身體情況受限而無法自己親身懷胎,例如:先天無子宮,只能尋求第三方助孕來幫助女性孕育胎兒,以擁有自己的小孩。在台灣同婚開放後,也有越來越多的男性夫夫伴侶,希望透過愛心助孕媽媽的幫忙來產下健康的下一代。

而除了身體的關係選擇代孕外,近年也越來越多因為工作的關係,不希望身材因生產變形,或是怕懷孕影響工作的人採用代孕。且代孕的另一個魅力在於,若因擔心疫情,可以全程不用到美國,直到一年半後孩子出生再去接孩子,甚至還有將孩子送回國的服務。

代孕小知識:在生育政策開放的美國,代理孕母是正常職業的一種,且受到法律的保障。EFC生殖中心自有代母公司,嚴格的代母審核機制確保了準父母和代母的利益得到保障,完善的孕期檢查也能充分保障代理孕母的權益,讓代理孕母可以安全安心且在受到尊重的氛圍下順利孕產。

台灣代孕合法嗎?法案及現狀說明

代孕在台灣一直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詞彙,但越來越多網路達人、藝人有承認自己是透過代孕生子,並有上載經歷分享至YouTube等社交媒體而引發不少關注。且即便在同婚法通過後的現今,男同志伴侶在台灣仍沒有生育的權利,也更令人值得反思。

 

台灣代孕現況

雖然與代孕相關的《人工生殖法》已在2007年三讀通過,但國內爭議仍不間斷,直至2020年5月才完成一讀修正草案。但根據此修正草案,要實施代孕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一的條件:

●女生無子宮

●女生因子宮或免疫疾病或者其它事實,難以孕育子女

●女生因懷孕或分娩有嚴重危及生命

以上三項條件僅有關照到異性婚姻夫妻家庭,卻忽略了單身人士及同志伴侶客戶,且法令的通過往往是曠日費時,公家醫院多會經歷介紹信、輪候等階段,因此如果基於年齡等迫切需求者只能先遠赴美國來尋求合法的代理孕母。

雖然說美國對的代孕產業和技術發展已十分成熟,但並非所有州都合法,加州全美試管和代孕政策最為寬鬆,這也是眾多全球客戶前往美國進行試管代孕治療很重要的因素。

 

基於台灣代孕現況,為何會選擇去美國代孕?

國內對於代理孕母的爭議多半在女性工具化、生育商業化、親權倫理等;而醫學面則是有人擔心感染,或孩子長大後是否會有心理問題等。但在美國,代孕已經是非常成熟的產業,且無論是代理孕母或是代孕生下的寶寶,都受到保護及尊重,也有專門的律師來處理親權,這也是為什麼要選擇在美國代孕,而不是去制度較紊亂、醫學條件較差的俄國及東南亞的原因。

 

生育是一場迎接生命的修行。可能會有荊棘坎坷,只要堅持,就一定能抵達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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